| 電源和操作要求 |
電源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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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入電壓 110 至 127 VAC(+/- 10%)、50/60 Hz(+/- 2 Hz)、4.5 A; 220 至 240 VAC (+/- 10%)、50/60 Hz (+/- 2 Hz)、2.6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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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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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 410 瓦(使用中/打印中)、最大 325 瓦(使用中/影印或掃描)、最大 10.5 瓦(就緒/睡眠)、0 瓦(關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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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(運作狀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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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 瓦(使用中/打印中)、325 瓦(使用中/影印或掃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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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(節能模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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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 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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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(備用狀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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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 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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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(關閉電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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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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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耗附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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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值如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。 如需最新資訊,請參閱 http://www.hp.com/support。 上述電源值為所有型號使用全部標準電壓時,測量的最大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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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壓發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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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 dB(A)(使用中/打印中)、53.7 dB(A)(使用中/影印或掃描)、靜音(就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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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功率發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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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 B(A)(持續打印速度為 23 ppm)、6.8 B(A)(ADF 影印/打印速度為 23 ppm)、靜音 (就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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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功率發放(使用中、影印或掃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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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8 B(A)(以 23 ppm 的速度進行 ADF 影印/打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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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操作溫度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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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至 32.5°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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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操作濕度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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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濕度 10 至 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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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 ENERGY STAR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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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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